商场买东西结账比标价高是否构成侵权

商场买东西结账比标价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以选择拒绝购买或者退货,而如果出现强制购买以及不愿意退货的那么更是侵犯了消费者享受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如果退货,商场不同意,可以采取用手机拍照的方式将商品价格标示及宣传广告牌进行拍照,并将结账小票一起作为购买证据,向当地消协等部门进行投诉,依法维权。消协部门在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消费者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对商场的这种对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将给予处罚。

相关法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