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著房价的上涨,许多男女结婚时都会把房子作为考虑的重要条件,使正常的婚恋观受到严重冲击。离异夫妇在财产分割时,还会遇到各种难题,导致财产的不公正。婚姻法律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形作了明确规定: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产权登记,视为仅向其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应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2.结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并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此刻,也可将自己所占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在分割婚后财产时不参与分割。离异财产分割原则是公平公正的,只要双方无过错一般都是平分,一人一半。产权分割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一致,然后再分配,国家法律不干预,若双方都协商不成一致,则需要法律来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