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判给女方。哺乳期间,两岁以下的孩子,为了保证孩子的发育和成长,通常应该与母亲同住。母亲有下列情况时除外: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例如癌症),子女不应与其同住。2.在父方要求孩子与其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母亲负有抚养条件不相等的义务(即对孩子的遗弃.虐待)。3.由于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受教育.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抚养孩子,母亲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子女确不能随母生活。4.父母双方同意不满2岁的子女随父生活,且不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㈡两岁以上的儿童,将优先考虑条件更好的一方来抚养孩子。父母、母亲都要求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住,主要考虑如下: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孩子的责任.及与子女的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给予优先考虑:1.《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对已经进行绝育手术或失去生育能力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2.子女随生活时间延长,生活环境的改变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主要是指夫妻双方长期在两地分居。3.无其他子女,但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指另一方的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等。4.随时随地都会给孩子带来好处,而另一方患了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况,不宜与子女一起生活。5.如果一方很难离婚,可将其视为一个优先事项。6.子女与(外)祖父母在一起生活多年,以及(外)祖父母要求并能够协助照顾(外)孙子女。5-6并非法定的优先抚养孩子的情况。如果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因父随母生活而发生争议,则应考虑子女的意见。(四)父母双方可以同意轮流抚养子女,而这一协议将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法院参与达成。对父母离异子女的抚养权怎么规定?离异儿童抚养权规定处于哺乳期间的儿童抚养权通常归于母方,孩子超过两岁时先考虑条件好的一方,孩子十周岁以上先考虑孩子自己的意见,如果双方轮流抚养孩子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更好。总之,再婚父母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也是按照正常程序来争夺子女的抚养权的,如果孩子已经具备了认知能力,最大的决定权还是取决于孩子自己的意见。法庭在审理过程中也会根据事实作出判决抚养权。子女父母应自行准备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抚养子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