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刑期到刑期都不能得到确切的答复。案件处理程序如下:1.拘留:一般为14天,最多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应于拘押后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例外情况下,提请审议的批准期限可延长一至四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犯,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天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并及时向人民检察院报告。如需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2.逮捕.侦查:一般为2个月,最多7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的拘留时间不能超过二个月。事情很复杂,期满后不能结案,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期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适合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第158条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期限届满无法侦查终结的,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可延期二个月:(一)交通非常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㈡重大犯罪团伙案件;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第四、犯罪范围广泛,难以取证的复杂重大案件。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处以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4.初审:通常为1.5个月,最高2.5个月(不包括补充侦查和改变管辖权)第22.5个月《刑事诉讼法典》第224条,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的进行,可延期审理:1)必须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提出新的物证,二、检察人员认为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进行补充侦查、重新鉴定或者勘验;(三)因申请回避申请而无法进行审理。5.法院二审:一般为1.5个月,至多2.5个月。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内审结。(b)关于可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和有本法第15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上诉。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通常情况下,症状为7个月,最长的时间为16个月(或者更长)。从重刑期到刑期,通常需要七个月左右的时间,但是由于在此期间会发生各种不同的情况,因此,从刑事拘留到最终判决的时间可能很长。现行刑事案件中,从刑事拘留后长达3.4年未被判刑的案件中也有一些案件,而先前的羁押时间亦可折抵至最后的刑期,可无论谁,都不能准确地回答是否要判刑。虽然对刑事拘留的期限有统一的限制,但是人民检察院复审起诉,以及刑事法庭的审判时间,可根据情况申请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