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基本条件的查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别不大,但不表示就没有差。例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对于争取子女抚养权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育人的思想品质,将直接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所以,获得这方面的证据,就显得更为重要。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许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尤其是学龄前儿童,通常由一方的家长带来。所以,孩子以前的生活环境,再加上长时间带孩子的家长的看法和身体状况,往往也是影响子女抚养权的重要方面。3.在子女生活环境方面取证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原则,是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若双方离婚,但其中一方离学校比较近,或者是居住环境成熟,对子女入学.生活最有利,当然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也会更大。所以,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4.子女的意见是非常重要的,法庭在处理抚养问题时,会仔细听取十岁以上儿童的意见,并将记录记录下来。离异前或离婚期间,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使子女愿意与自己同生活,尤为重要。十岁以上的孩子通常比我们这代人更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和后果都基本了解,尽管这样会给他们带来伤害,但是这种伤害是无法避免的,让孩子由最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来抚养,也算是对其进行补救。应当说最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是孩子本身的感觉,如离婚时,孩子已满十岁,清楚地表明自己愿意追随父母或跟随父母生活,如果孩子还小的话,这也是法院判决抚养权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只能从经济收入、生长环境等方面搜集有关证据,表现出自己各方面都比对方更适合养育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