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摔成骨折的,如贵超市未尽到保障义务的,需要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费在内的合理费用。而如果超市尽到保障义务的,则应当减轻超市的赔偿责任或者超市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