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涉税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 以附件的形式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市政府办公厅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市政府办公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受理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二、公民申请信息公开没有回复怎么办?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政府办公厅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办公厅组织人事处投诉。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市政府办公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政府信息公开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对于主动公开的,应该在信息形成后尽快的通过多种途径公布。而公民还可以通过网络、信件及现场申请等方式向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政府部门拿到申请书后,对于可以公开的,告诉申请人查询信息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