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从从事公务的人员。2.公司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前身,公司人员受贿,2007年改称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索取他人钱财,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在收受他人财物后为他人办事,数额较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