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我们在帮助老百姓维权时,行政行为违法时我们经常去抓的一点问题,有时候只要发现政府征收工作的行政批复有问题,那这个官司我们就赢了一半。但是要注意,即使行政行为违法,也并不意味着你的房屋可以不被征收了,行政行为违法认定只是为了让征收方能够按照法定流程进行征收工作,以便保证被征收方的合法利益。

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案子,当地政府征地过程中,不按法定程序进行公告、听证等程序。于是被征收范围内的老百姓就向上一级政府申请复议,经过上级政府审查作出了原政府的《征地批复》违法这一复议决定。可是这之后呢?行为违法了地就不征了?不可能的,违法的只是征收方征地流程而不是征地决定本身,因为行政机关进行征收工作之前是经过了四规划一计划等的审批的,征收决定既然已经作出了那么是不会轻易更改的,行为违法征收方就按照合法的行为去进行,仅此而已。

从法律角度上来说,想要不被征收了,需要的不是确认《征地批复》违法而是撤销《征地批复》,一旦确认撤销《征地批复》成立,那么被撤销的行政行为自始至终不存在,其行为本身无效。而现在我们确认《行政批复》违法,那是不能否认该行政行为的效力。

所以确认对方《行政批复》违法,我们获得的是将来与征收方谈判的更多的空间。在涉及征收补偿的时候会对我们更有利。而且如果已经征收的土地,由于确认违法不能否认其征收的效力,相当于已经交出去的土地行政机关还是可以处置的。而原土地的使用者由于已失去了与土地的联系,所以不能再主张自己拥有这个土地使用权了。只能就要求对方支付征地补偿提起额外的诉讼。

另外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且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仅确认违法,不予撤销行政行为。所以在遇到房屋征收时,要即使咨询专业律师,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