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控到判决,分拆财产通常应在六个月内审理案件。第二次开庭审理的案件,应当在三个月之内进行审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视情况依法延长。根据一般程序,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审结。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同意,可延长六个月,并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