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提交加盖会章及原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一般社团提交);

4、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社团财务审计报告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如新任法定代表人为现职副处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须提交组织部门的批准文件;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7、填写《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原法定代表人签名)及《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8、如负责人有调整的,还需填写《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和《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扩考资料:

变更社团名称应提交的材料

1、需提交加盖会章及原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一般社团提交);

4、需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新章程(加盖骑缝章)、章程修改说明、《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5、填写《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