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确定是否符合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条件。

2、要结合案情写好仲裁申请书,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如果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

3、最后准备好有关证据材料,到纠纷涉及的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之后,便由仲裁委员会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 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纠纷涉及的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可以邮寄或者委托他人代交。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证据来源。

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核实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