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联系现车主 ,若谈不拢,应该在当地车管部门指定报刊上面刊登车辆遗失声明,然后拿着刊登有这份声明的报刊去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

使用年限:

1、出租车(小、微型)8年。

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

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20年。

4、微型载货汽车12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15年。

6、半挂牵引车15年。

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 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中国的汽车根据车型不同,报废年限也不同,其中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等等。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