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信函、来访、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形式揭发检举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有关情况,这是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同腐败行为进行斗争的重要渠道,也是公民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途径。我们表示欢迎。 首先您应该写清楚受理举报的纪检监察部门的名称(主要针对于信函和电子邮件),被检举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级别和政治面貌。 其次,要求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被检举人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如违法违纪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知情人,知情人的身份、单位和联系电话,相关的书证物证等。如检举的是经济问题,要尽可能详细注明违法违纪的金额、数额,涉及的账号和银行等。对所检举的问题要按问题的类型和性质逐条叙述。 再者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规定,我们提倡署名举报,检举人应尽可能署真实姓名以及检举人的单位、地址、电话等,以便受理部门联系。此外,还应说明同样问题是否向其他部门反映过及反映后调查处理情况。 举报揭发检举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如实客观地检举问题,不准夸大或歪曲事实,更不准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如有诬陷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要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语言表述上要做到文字通顺,详略适当,层次清楚,言之有物,切忌空扣帽子而无实际内容;信函书写要用钢笔,字迹要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