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满签定劳动合同的规定是否合法不合法,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同样应该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一些单位以试用期为理由而逃避给员工参加社保,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其实,试用期签劳动合同不仅可以保护员工,对于用人单位同样也是一种保护。如果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将按照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处理。因为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因没有合同约定期限,就不存在终止合同,而只能比照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实际上也可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切莫自作聪明,以为不签合同就可逃避责任!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1、合同期限、试用期限;2、企业的生产或工作条件。包括对劳动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必须的劳动工具、工作环境等;3、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包括劳动者在合同期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养者、工伤、医疗等保险待遇等;4、用工单位的名称(全称)、所有制性质、法人资格、注册证件号码;劳动者的姓名、劳动手册及身份证号码;5、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应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劳动纪律。包括考勤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厂规厂纪,以及奖励惩处办法等;6、劳动者在生产或工作上应该达到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7、劳动者的工种、职务或职称;8、变更、解除、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手续;9、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及承担责任的方式;10、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书上盖法人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名盖章;劳动者本人签名盖章;劳动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意见及盖章;11、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事项。如住房、幼儿入托、子女入学等;12、劳动合同生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