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驾驶证年审新规定:B2驾驶证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驾驶员无需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验。如果有记分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条第三款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