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窃取是行为人主观上自认为采用的是不使被害人发觉的方法取得并且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秘密窃取的实质在于行为人自认为行为是隐秘的、暗中的,至于事实上是否隐秘、暗中,不影响其行为的性质。所以,秘密窃取,不依必须在暗中窃取或在被害人不知晓的情况下取得财物为必要条件。秘密窃取是针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人没有发觉,即使被其他人发觉的,也是秘密窃取。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