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办法:根据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划分不同的税率项目,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若未核算的,统一适用高税率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