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有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以及书记员,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一般是辅助检察官进行检察工作的,书记员不是检察员序列。我国实行员额制度,只有员额检察员才是检察官。同时人民检察院的助理检察员是由本院检察长任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十条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