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买的二手房有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等。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