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等行为会扣12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