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不可以在高速公路上查车。

除非特殊情况和执行紧急任务时,交警才能在高速公路上查车;否则交警是不会在高速路上轻易拦截车辆检查的,在高速的出入口才会有检查车辆的情况。

具体原因如下:

高速交警可以在路上巡查,或可在高速的出入口、收费站设立检查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高速公路上,车速太快紧急刹车会引发交通意外。因此,交警不能在高速公路上查车。如果因“紧急勤务”必须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车辆,应在收费站、匝道口等处设立检查站,并提前设置醒目的临检标志,告知前方司机减速,避免意外发生。

扩展资料: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二、关于在高速公路上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第六十九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