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价格

广告中常有"为回报消费者厚爱,以优惠成本价销售,每平方米仅售若干元"这样的广告词,看了让人心动。但建筑商的偷工减料,使消费者实际得到的住房与所购买期房往往不一样。另外,室内装修、电话线路、空调动力线、电视接收天线等房屋附属设施都需另外计价,加上一定比例的印花税和契税等规定款项及电话初装加急费、实装煤气材料费等不合理收费,商品房的实际价格就超过了标价。

广告中还常说"售价×元起"。当打电话询问该价格的房子时,接待小姐告诉你这个价格的房子已售罄。果真如此吗?"起价"如何理解?"起价"一般都是销售面积中各方面最差的单位的销售价格。所以,凡是广告中标明"×元起"价的,至少应当有此价位的房子。但大多数开发商这么做仅仅是为了吸引更多人观看广告,实际该价位的房子并不存在,购房者对此应保持清醒的头脑。

二、地理位置

房地产广告为了证明物业升值潜力或交通便利,往往附一个房产的地理位置图,并在图中说明"交通便捷,直通繁华市区,乘车仅需若干分钟(或距市中心×公里)",给人的感觉是近在咫尺。事实上,这里的车程要么少报,要么指的是在汽车畅通无阻状况下的直线距离。

三、环境

有些小区号称花园,但绿化面积极小一块,根本无法称之为花园,有些称绿化面积占××%,但实际交付使用时并没有达到该绿化比例。

四、现场实景图片和户型设计漂亮的模型场景,也是房地产广告中常见的部分,并且总是显得很诱人。但是购房者尤其是按揭期房购买者却总在入住时发现,现实与图纸并非一回事。所以要给购房者提个醒,别以为付款之后就万事大吉,一定能住进这童话世界里,因为开发商在长达1-3年甚至更长的开发期间里,少不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各种设计变更,到入住时,漂亮的模型已变了样。

五、投资商、发展商、代理商、物业管理

买房时是与房产代理商打交道,签合同的对象是住房发展商,投资商只是住房的投资者,很多购房者对此往往混淆不清。

房地产销售代理在我国尚属新鲜事物,相应的法规政策还不完善,加上在房产交易中代理商的活动具有短期行为特征(购房人认购房产,签定认购书,代理商的任务即可完成),很容易造成代理商为追求高销售额在广告上夸大其词,购房者不慎上当后,难免要追究责任,甚至打官司。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购房很难清楚找谁论理,应该说,发展商有责任、有义务对所有的广告作最后把关,解决的过程只涉及购买者和发展商。发展商是项目的最终责任者,消费者一定要清楚最后签合同付款的对象是发展商而非其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