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婚介所需要条件:

1、有挂靠单位,并经其审查同意开具证明。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备,办公场所2年内不得变更。

3、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注册资金不低于3万元。

婚姻介绍所的申报审批程序:

(1)凡具备上述“七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到当地区、县(市)民政局填写《婚姻介绍单位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连同证明材料呈交区、县(市)民政局。

(2)区、县(市)民政局须调查核实后,签署申报意见,并向市民政局写出专题请示,连同证明材料,报市民政局。

婚介所背景:

1982年11月18日,广州《羊城晚报》的头版刊出报道,“未婚青年盼望已久的广州市青年婚姻介绍所,今天上午在青年文化宫举行开业典礼,当即有一批男女青年报名。”说它被“盼望已久”,是有原因的。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出现知青返城的高潮,在农村插队的知青回到城里已成了“老青年”。他们在农村插队时无法解决婚姻问题,回城后年龄大了,找对象自然有困难。

“大龄青年”、“搞对象”是使用频率特别高的词汇,而解决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几乎是全社会的共识,会影响到全国的安定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