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按照判决确定的数额和指定的期限,一次缴纳完毕或几次缴纳完毕。一般情况下,罚金数额不多或虽多但一次缴纳不是太困难的,应限期一次缴纳;一次缴纳有困难的,可限定时间分几次缴纳。2、强制缴纳。即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后,犯罪分子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的,法院可采取查封、拍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的措施,强制其缴纳。3、随时缴纳。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都可以缴纳。4、减少或免除缴纳。即对犯罪人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由犯罪分子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经查证属实,可以根据其遭受灾祸的轻重情况,裁定减少罚金数额或免除缴纳全部罚金。二、有时间限制吗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决,可规定具体时间,也可以分期执行。我国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