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以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缴。

以沈阳市为例,缴足最低年限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当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年限的,必须以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缴,补缴的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个人账户以本人实际退休金为划账基数,实际退休金低于沈阳市上年企业平均养老金的,以上年企业平均养老金为划账基数。各年龄段退休人员划账比例为:50周岁以下4.6%,51~60周岁5.2%,61~70周岁5.8%,71周岁以上6.4%。

如果参保人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相加不足25年,必须要进行补缴。补足后,就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了。在外地办理的医保手续可以转回沈阳,并且与沈阳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004年至2007年中断的部分,可以进行补缴。

扩展资料:

参保人员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不建立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后,从次月起建立个人账户。已按10%比例缴费的,可自愿选择将缴费比例变更为6.8%。

参保人员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医保卡及盛京银行医保缴费卡到户口所属区医保局办理。户口在大东区和皇姑区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前往沈阳市医保局办理变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