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所咨询的办理液化气代充点,应先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工商窗口核准名称,然后到建设局窗口咨询办理液化气供应站(点)经营许可证,再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相关资料到当地工商所办理个体登记或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登记。申请开家液化气代充点,请带齐以下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经营场所证明;3、1寸免冠照片一张;4、《燃气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如申请办理企业登记,请提交以下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