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夫妻离婚时需要分割一方或双方名下的机动车,应以机动车的现价为基础,获得机动车的一方给另一方折价款的方式来分割。但是,如果双方就机动车的现价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机动车现价进行评估,法院再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判决和处理。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机动车归属达成协议,那么法院会依照法律规定,参照机动车对当事人的作用、重要性等因素,判定机动车的归属,同时给予另一方折价补偿。此外,夫妻婚后购买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购买,车辆注册登记在他人名下(包括登记在双方父母或子女或其他亲戚朋友名下),离婚时能否分割?如夫妻与孩子共同出资或单纯夫妻出资但车辆登记在父母名下,还有将夫妻共同购买的营运车辆挂靠在公司名下,还有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且车辆也已经交付但尚未进行过户登记手续等等。上述情况下的车辆无可否认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理应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分割,但因为上述车辆均登记在他人名下,存在他人对该车辆拥有所有权的可能,法院必须保障他人参与诉讼进行答辩的权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对该车辆在离婚诉讼中一般会不予处理,会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