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法庭调查会调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然后开始当事人陈述;审判长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有证据的,出示书证、物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