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七条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当事人申请仲裁需办理哪些手续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履行如下手续:一、提交参与仲裁当事人的身份及其民事权利能力等证明;二、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三、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四、按规定交纳仲裁案件受理费及其他有关费用;五、其他需要依法办理的手续。什么是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哪些事项仲裁申请书是指申请人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判这种意思表示的书面形式。申请书应载明如下事项:一、申请书首部。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依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四、申请书尾部。包括仲裁委员会全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仲裁日期。行政复议决定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有拘束力、执行力。对于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申请人并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法律也未规定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极大地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也妨碍了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对此,申请人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或有关上级行政机关提出请求,要求被申请人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或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发现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应当责令被申请人限期履行,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被申请人在接到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的决定后,应当在指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如仍拒不履行的,则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而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申请人并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法律也未规定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