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停车是指在路内停车位停车时,车身方向与所在道路方向相反。

逆向停车在停车和启动时,因其朝向原因,不会像顺行的车辆一样,很自然地停入或驶离,一定会影响当时的交通秩序,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再次,逆向停放的车辆极易使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的驾驶人产生混淆,误以为有逆向行驶的车辆正在驶来,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存在安全隐患。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项称:“在路边停车应紧靠道路右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指出:“车辆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必须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

2011年7月通过的《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七十条规定“在停车场以外的道路临时停车,应当按顺行方向停车,车身右侧车轮外缘距离道路边缘不超过0.3米”,违者“处二百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