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资企业法人变更所需材料:1、企业关于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数变更的申请书(原件二份);2、企业董事会关于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数变更及修改合同(独资企业免)、章程的决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企业原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4、由企业投资方法人代表签订的合同(独资企业免)及章程修改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5、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7、企业原合同(独资企业免)及章程(复印件一份);8、变更后企业新任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重新出具的董事委派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9、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二、审批程序:1、申请人根据办理审批的内容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报外经委;2、外经委受理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复或答复;3、申请人根据通知领取批文,最后到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