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当事人拒绝做亲子鉴定时,法院会推定另一方的主张是成立的。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1073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