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款的支付时间的确定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确定。如果合同中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需要留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法律依据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