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我们的房东也不退我们押金,(有1个月了)打电话给他他总是说等两天等两天,然后是经常不接电话要不就挂电话,今天打电话给他终于接了,我说你要是再不退我们押金我们就报警,然后他就开始耍起无赖了,威胁我们不要把事情闹大,然后很NB的说你们再等两天吧!(真是很气人啊)他欠我们1350元的房屋押金,虽然钱不是很多,但是这气真的是很咽不下去啊,一想就生气,真拿这种人没办法,真不知道怎么办好,(想这事要是这么算了也太便宜他了)现在我们又不知道他住在哪里,找也找不到。我们真的可以打110报警吗?【律师解答】押金未退,不代表租赁合同还有效,即使你们之间的押金具有定金担保的性质,定金未归还,也不代表主合同即租赁仍继续有效,这是我国担保法有规定的,主合同决定从合同,从合同不能决定主合同,稍微有点专业性的地方,不过没关系,法院里的法官这些知识基本知道,并且房屋已经交还的事实也已经成立,因此,租赁合同解除,押金应要返还。对照合同查一查,押金有无定金担保性质,即合同上对押金有没有约定:给付押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押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押金,而且要明确规定,如果没有,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简单说,如果你们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