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起诉状;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2、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当事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发布送达相关法律文书;3、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将依据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