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需要缴交各种手续费,而转让手续费是其中一项。根据发改委、财政部最新发布通知,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等12项收费项目标准。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3元/平方米降为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6元/平方米降为4元。

扩展资料:

部分调整项目

1、房屋转让手续费:

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

明确新建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缴纳,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和受让双方各承担50%。非住房转让手续费的收取范围、对象和方式,按照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房屋登记费

明确房地产登记机构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可加收证书工本费。不动产登记收费政策明确后,房屋登记收费统一按不动产登记收费政策执行。

3、考试考务费

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实施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由其所属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向地方相关考试机构收取考务费,地方相关考试机构向报名参加考试人员收取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