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者无罪”属于刑法理论上的法律认识错误,在刑事诉讼中除非是在处于非常特殊的情形作出该行为,即不能期待行为人知道该行为是触犯刑法的。否则“不知者不罪”是不能成立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