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转让的注意事项如下:
1、双方谈好房屋租金及商铺经营设备、装修等转让项目的具体价格。若谈定,则可预付一定数量的定金,以保证优先接手商铺的权利。定金收取方出具定金收条,收条要写清时间、金额、定金的用途等具体内容。
2、双方签订店铺转让协议及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3、确定转让人的身份,看他是否是店面房屋的产权所有者。如果商铺的经营者就是房屋的所有者,要查看商铺的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并初步咨询转让价格及房屋的租金情况。
4、合同签署完毕,按合同约定方式结付转让费用。
5、如果商铺经营者也是承粗人,则必须查看其与房屋产权人所签订的原始合同,并检查其是否有转让(转租)权。签订合同时,要三方同时在场,并签字证明(即产权人、经营者、接手者)。
6、务必考察商铺转让的原因及之前的债权、债务情况,并在合同中明确地注明,以免跌入转让合同的陷阱。
7、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务必事先调查清楚自己所看中的商铺的地段在短期内是否有市政方面的拆迁规划,从而避免上当受骗。
8、转让方有义务协助接手方进行过户变更手续。因此,接手方要及时凭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所需证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好更名登记手续,以确定经营的合法性。
9、为了避免造成房东干涉转让的事情发生,商铺转让请务必在合同签订时与房东约定好:有转让的权利,有优先续租的权利,房东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商铺转让。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