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犯罪构成为:客体是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从事广播、电视通讯业务的人员,行为人主观上为故意犯罪,即明知其行为会危害通讯的公共安全,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