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由法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到公安窗口查询一下公章的编码,然后进行登报遗失申明,再补备案: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身份证;

3、经办人身份证;

4、加盖法人私章的法人委托书(含法人签名);

5、遗失登报证明及登报报纸(如地区级报纸浙中新报、金华日报等)。

二、旧公章换刻新公章:备案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法人私章的法人委托书(含法人签名);

5、旧公章。

扩展资料:

一、公章遗失需重新申请刻制

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第八条规定,提供齐全资料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二、公章是不容随意乱盖的

一个单位的公章,是这个单位的身份、权力和责任的象征。一份证明材料不管是自己或本单位其他人员出具的,抑或是外单位当事人自己提供的,只要加盖了本单位的公章,就被视为是以本单位的名义出现的,就具有本单位的法律效力,所在单位就必须对所提供的加盖有本单位公章的这份证明材料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