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出租人基于承租人人逾期不支付租金、因承租人过错或重大过失导致房屋严重受损等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2、承租人基于出租人过错、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租赁物无法使用的,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