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荐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村级层面,各村党支部组织本届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大学生村官和本村的“两代表一委员”,以及村妇女、共青团、民兵、老年协会等组织负责人,召开民主推荐会,推荐支委候选人初步人选。

2、入户测评候选人初步人选。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后,各村党支部组织以户为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信任度测评。测评由驻村干部和村党支部选派工作人员,采用流动票箱的方式入户进行户代表测评。

3、联合审查候选人资格。在区级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的资格审查联审小组,成员由纪检、政法、组织、计生、公安、城建、民政等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照任职条件,对各党支部的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4、综合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乡镇街道召开党委、党工委会议,根据公推、民意测评和资格审查结果,结合年度村干部考核,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在村党务公开栏公示三天,对有举报经查实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及时进行调整。

同时,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集体现场签订“三项承诺”,并在党务公开栏上公布,对拒绝签订“三项承诺”的对象,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扩展资料:

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岳阳县为例作为参考:

1、必须是本村党(总)支部内中共正式党员,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

3、具有一定的法律观念和政策水平,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懂经营,会管理,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4、身体健康,能坚持常工作。

5、候选人-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新任职的必须57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6、学历一般在高中(中专)以上(支委至少1人在高中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