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立案需要哪些证据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应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侦、控、审三部门搜集、采信的证据除必须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等三个条件特征,职务侵占罪的证据必须与本罪构成要件紧密关联外。一、在进行职务侵占犯罪行为报案时,当事人需按照如下方面提供证据材料: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命书、工作证、工资发放材料、职工履历表、两金(养老金、公积金)缴纳材料等。3、涉嫌人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的依据及数额认定的依据。如涉案的发票、单据、银行提款单、转帐单、财务账册中记载相关内容的帐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认定职务侵占罪的证据体系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虑:(1)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2)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3)调取财物账目等有关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作出审计鉴定报告。(4)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关的物证,如用来平帐的假发票,伪造、变造的有关帐目的凭证等。(5)犯罪嫌疑人所侵占财物的去向的证据材料,如挥霍、还债等。(6)追缴的赃款、赃物,根据需要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并由估价部门对赃物作出估价鉴定。(7)有必要的对提取的文字材料进行文字鉴定。(8)询问案件涉及的参与人、知情人、关系人,获取案件有关事实和证据。(9)审讯犯罪嫌疑人,应问清:1、犯罪的动机、目的;2、犯罪的手段、方法,重点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3、犯罪的时间、地点、次数、作案过程;4、赃款、赃物的去向;5、有共同犯罪的问清预谋、分工情况,区分地位、作用,确认分赃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