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4、侵犯公共财物的行为。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6、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

7、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如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驾驶证;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酒后驾车等。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