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没有损害房屋等需要扣减押金的情形,则不需要交押金。原来交付的押金可以继续作为租赁合同的担保金。如果有需要扣减押金的情形,则承租人还需要补交押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