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补办。根据当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咨询,具体需要的如下:

1、父母户口所在的村委会开具证明,证明文件中需要写清楚事由,注意以上所有证明中姓名必须与户口薄相同。

2、到当时生产的医院,出具接生证明,需要当时的接生员签字并盖章,以及接生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带上婴儿父母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4、接生单位所在地的政府或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字(该孩未在本院办理出生证)盖章。

5、到当地的妇幼保健中心领取亲子关系声明的表格:按表格内容填写,婴儿父母以及证明人要亲自签名盖手印。

6、婴儿父母双亲以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7、婴儿母亲必须亲自来来办理。

8、还需登报声明作废的原版报纸2张。

扩展资料: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为了保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效性,保存时候应该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叠,撕开,或过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