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只需要举证证明其已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已支付工资,就应当认定未支付工资的事实并支持劳动者的主张。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