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办理简单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羁押的,如果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有权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九条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需要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鉴定聘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