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主任也就是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对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和内部事务进行管理,对外

代表律师事务所,依法承担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的管理责任。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负责对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和内部事务进行管理,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依法承担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的管理责任。

合伙人会议或者律师会议为合伙律师事务所或者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的决策机构;个人律师事务所的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听取聘用律师的意见。

律师事务所根据本所章程可以设立相关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协助本所负责人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位职责:负责律师事务所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负责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管理律师事务所日常事务。

二、专职律师岗位职责: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

1、担任民事案件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辩护人、代理人参加诉讼。

2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参加经济项目的谈判。

3 、担任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团体的法律顾问。

4、 研究、解决律师业务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5、 指导律师助理的业务工作。

三、律师助理岗位职责: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协助执业律师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

(一)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

(二) 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解答简单的法律询问。协助律师整理、起草相关文书材料。

(三)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等。

(四)在得到律师所指派和当事人授权情况下,可以协助律师接收、送达有关诉讼文书。

(五)办理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交办的其他辅助性法律事务。

四、行政助理岗位职责:负责协助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日常行政事务。

(一) 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人事进行管理。

(二) 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收接案登记、印章使用、案件归档、投诉处理等业务问题进行管理。

(三) 负责办理事务所与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事务。

(四) 负责办理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和主任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本所财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一)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认真编制财务报表。

(二)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